高光強A型障礙燈為白色閃光燈,并在白晝、黃昏或黎明及夜間全天候變光強閃光,有效光強分別為白晝200000cd±25%;黃昏或黎明20000cd±25%;夜間2000cd±25%;主要用于超過150米以上的建筑物及其設施使用,或于中光強障礙燈配合使用。
根據(jù)《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》和民航局的文件要求,航空障礙燈作為特種設備,其有中國民航局機場司的檢測中心出具的合格檢測報告方才有效。
對于煙囪或其他類似性質(zhì)的建筑物,頂部障礙燈位于1.5-3米之間,考慮到煙囪對燈具污染,障礙燈可裝設在低于煙囪口4-6米的部位(詳見國家標準節(jié)選)。
B 型中光強障礙燈是航空障礙燈的一種類型。 航空障礙燈主要用于標識障礙物,保障的飛行安全。B 型中光強障礙燈通常安裝在障礙物的頂部或其附近,具有特定的發(fā)光強度、顏色和閃光頻率等參數(shù)。 B 型中光強障礙燈一般用于高度在 45 米至 105 米之間的障礙物。其燈光顏色通常為紅色,以起到有效的警示作用。
障礙燈的分布安裝方法。
1.障礙燈應當設置在建筑的頂部和邊緣處。
2.超過一定高度的建筑,需要設置多層航空障礙燈,而低于45米的建筑只需在頂部設置航空障礙燈就好。
3.每層航空障礙燈的數(shù)量應根據(jù)其所在標高煙囪的外徑確定:
外徑小于或等于6m時,每層設3個障礙燈。
外徑超過6m,但不大于30m時,每層設4個障礙燈。
外部直徑超過30m,每層設6個障礙燈.
低光強航空障礙燈是指安裝在高度低于周圍地面45米以下的障礙物上的航空障礙燈。主要安裝在機場附近高度不足45米以上的建筑物或是障礙物上。當障礙物高度周圍地面45米以上時,可搭配中光強航空障礙燈組合使用來標明障礙物的可視寬和可視高,來輔助航空的飛行安全。